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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市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推行"标准化食堂"建设
发布日期:2022/9/8   浏览次数:644   【返回列表

食材如何放置、餐具怎么消洗?现在,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在这些方面不仅有标准可依,家长还能随时通过“阳光食堂”进行监督。8月22日,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落实全市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安全操作行为,该局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全面推行“标准化食堂”建设,预计今年10月底前,“哈市标准化食堂”建设工作全面完成。 

涉及原料采购贮存、场所餐具洗消保洁,学校食堂“咋做饭”有标可依 

日前,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印发了《哈尔滨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全面推行“标准化食堂”建设实施方案》,针对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在场所布局、信息公示、原料采购、原料贮存、食品前处理、洗消保洁等十个方面,推出哈尔滨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创建标准化食堂“示范标准”,筑牢基础、补齐短板,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在“场所布局”方面,主食加工间使用食品添加剂要严格执行“五专”规定,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主食加工间只能进行米饭和面食的加工;烹调加工间内,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加工前要检查食品原料质量,腐败变质和感官异常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切配间内,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放在层架上,切配后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无鳞、无内脏。 

在“原料采购”和“原料贮存”方面,食堂要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食品贮存须隔墙离地、分类分区,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同时,明示散装食品以及易腐食品原料、半成品等相关信息,防止变质食品进入烹饪环节。 

在“洗消保洁”方面,食堂要设立餐用具专用清洗消毒保洁场所和水池,各类餐用具分类分架整齐摆放,保洁柜每天清理,定期清洁消毒。 

食堂里有了“千里眼”直播饭菜咋出炉,家长看着放心、学生吃得安心 

此次,在创建标准化食堂“示范标准”中将“阳光食堂”列为标准中的一项。据了解,“阳光食堂”是政府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于一体的智慧监管平台,为全市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堂装上“千里眼”,以“明厨亮灶”建设和实现互联网+信息化管理为载体,实现“人技合一”,有效弥补监管力量不足弊端的重要手段。“阳光食堂”将食堂加工过程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和日常操作,通过视频链接方式实时展示给消费者和监管部门。 

8月22日,在“阳光食堂”系统中不仅可以看到食堂洗消间、烹饪间、配餐间、原料库等关键部位的实时画面,还能对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配餐单位、养老机构的企业简介、人员管理、采购情况、消洗记录、垃圾处理、菜品留样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查询。也可在“监管公示”栏目中查看监管部门的检查记录、处罚记录、历史评级等内容。 

据介绍,“阳光食堂”实现一校一码,学生及家长可通过二维码扫描直接进入App平台,可实时监控查看食堂烹饪间、配餐间、餐饮具洗消间、原料库四个关键部位的操作过程,还可实现大众点评、随手拍、一键投诉等功能,从而实现阳光操作、阳光公示、阳光监督和阳光评价,构建“企业诚信经营、公众参与监督、政府高效监管”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标准化食堂”的建设可以促进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诚信自律经营,推动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哈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效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据了解,哈市现有符合建设条件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377家。目前,已有哈六中、继红小学、南岗第二幼儿园等78个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完成了“标准化食堂”建设,预计在今年10月底前,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将全部建成“标准化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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