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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出台
发布日期:2022/9/20   浏览次数:710   【返回列表

近日,我省印发《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在任务上再加码、措施上再加力、落实上再加速,在强化事业发展的基础上,协同推进养老托育服务业加快发展。

《行动方案》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发展基础和形势。总结了我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现状,着眼国际国内,对发展面临的形势作了客观分析。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发展目标以2026年为目标期,展望到2030年,分层分类予以明确。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围绕发展居家社区服务、多元扩大服务供给、促进医养医育服务发展、加强旅居康养品牌建设、加快发展养老托育用品研发制造业,提出19条任务措施。 

第四部分是强化政策支持。从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税费、金融、人才等方面,对落实和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推进落实。一是坚持居家社区优先。

一是坚持居家社区优先。《行动方案》将“突出发展居家社区服务,提高养老托育服务便利性”的任务摆在首位重点强调。我国养老需求总体上是“9073”结构,即90%的老年人是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在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在机构养老。无论是公益性的养老服务,还是普惠性、市场化养老服务,都要体现居家社区服务优先原则。0到3岁的婴幼儿更要强化家庭照护责任。通过全民发动、全民动员,减轻各级政府的压力。 

二是强化政府兜底保障责任。《行动方案》对突出做好基本养老托育的兜底保障提出要求,要落实政府保基本的公益性职能,强化公办养老托育机构服务能力。要做好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失能失智、高龄、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保障,落实好公办托育机构的建设目标,抓住中央投资等支持机遇进一步改善条件,强化公办养老托育机构服务能力。 

三是引入市场主体。《行动方案》注重突出在兜牢底线的基础上,引入市场主体参与。通过政策引导,扩大普惠服务特别是多元化服务,同时鼓励引入品牌化、连锁化机构和大型企业集团,推动我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升级,促进养老与文化、旅游、体育、家政、教育、健康等行业融合,让政府能负担、市场主体有积极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负担、多元化供给的良性格局。 

四是突出压实责任。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行动方案》落实,省级成立养老托育服务业工作专班,定期对《行动方案》中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综合调度评价,及时对发展情况开展对标评估和督促指导。市县政府按照“四个体系”工作要求,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台账,细化任务分解落实,确保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和托育机构托位数、保育人员数等已量化分解到市(地)的重要指标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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