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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实施十项行动促进残疾人就业
发布日期:2022/10/8   浏览次数:512   【返回列表

近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要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提出2022年至2024年共实现全区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2.4万人的目标,保障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1人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3万人次。 

《实施方案》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残疾人组织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农村牧区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十项行动。 

《实施方案》从组织保障、政策保障、信息保障、资金保障、宣传动员、监督落实等六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同时,为确保助残就业行动落地见效,《实施方案》还明确了组织、宣传、发改、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资、工信等22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 

据介绍,截至目前,内蒙古就业年龄段的持证残疾人有36.8万人,已就业残疾人19万人。2022年,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3195人,农村牧区残疾人新增就业50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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