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文旅产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大力提升旅游品质、激发文旅消费潜力、强化旅游宣传推广五个方面发布十项举措,精准打出一套服务“组合拳”,释放积极的信号,为文旅产业恢复发展注入新动能,内蒙古文旅产业逐步回暖可期。
旅游产业关系民生,涉及各个产业链,关系到就业问题,大量的就业存在于旅游企业,如何推进旅游企业的复工复产,成为一个焦点。精准施策支持旅游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重现往日的生机活力,成为重中之重。
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鼓励盟市对文旅企业承租的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减免下半年房租;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减免企业税费,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缴费的旅游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其中对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100%。
另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文旅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降低旅游企业融资成本,加大企业贷款贴息力度。措施特别指出,重点发力亲子研学主题游,将内蒙古深厚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措施提出:为激发文旅市场消费,制定全自治区研学实践指南,将研学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扶持重点旅游景区创建研学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