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办简介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为四川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成立于1985年8月,机构规格为副厅级。主要负责辽宁、吉林、黑龙江、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七省(市、区)联络联系,信息交流,区域内经济合作,川籍民工、流动党员服务以及指导商会开展工作等。其主要职责为: 

     (一)促进经济合作。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我省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组织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与所联系区域的重点企业的联系,加强投资意向的收集、分析、对接,开展投资促进工作;配合我省投资促进重大活动,搭建专业化合作平台,为省级部门、市(州)和重点园区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提供服务,招商引资、投资促进、会展管理和区域经济合作等职责,。 

     (二)开展政务和信息服务。开展专题调研和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向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提供联系区域政治、经济、社会信息,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负责与联系区域的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促进区域间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参与我省与联系区域之间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协助联系区域党组织对我省流动党员的管理和党建工作;指导我省驻外机构、商(协)会工作。 

     (三)承担劳务服务工作。承担劳务调研和服务、川籍农民工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维护我省各类组织机构和人员在联系区域的合法权益,协助调解劳务纠纷;搭建联系区域川籍农民工党建服务和公共服务平台;参与劳务输出和结构性劳动力回流有关工作,协调做好返乡创业等相关工作。 

     (四)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我们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6号甲 
 邮 编:110032 
 电 话:024-22898850 
 传 真:024-22706265 
 邮 箱:sczsyb@126.com

四川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