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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为仪陇农民工协调工伤赔偿金4万元

发布日期:2014/10/13 浏览次数:255

9月2日,仪陇农民工王某到我办反映,他在大东区某工地木工制作时不慎将左腿摔断,受伤后,他本人就赔偿金多次与工程承包人协商,但协商近1个月也未能拿到应有的赔偿金。我办在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此事涉及时间较长加之农民工的实际困难,决定立即去往施工现场帮助农民工追讨工伤赔偿款,在与工程承包人多次协商和说明事情的严重性后,工程承包人最后同意支付工伤赔偿金4万元人民币,农民工王某对办事处的处理结果十分满意,此事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