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工维权的途径主要有哪些?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在职业中介机构被骗或者被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等,如果劳动保障部门有关机构拖着不办,或者对其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果遇到一些复杂的官司,对法律问题搞不懂的时候,可以到当地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当地新闻媒体、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寻求帮助。
(5)如果想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或者遇到具体问题需要咨询的时候,可以拨打“12333”免费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热线电话,工作人员会给您详细地解答。
2.农民工能加入工会吗?
能。加入工会是维权的有效之路。《工会法》对参加工会职工的条件是开放的。概括地说,参加工会的条件有三个方面:第一,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这里指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其他形式的收入,如有些保险机构的佣金等。也就是说,工会会员必须是劳动者。第二,劳动者包括体力劳动者也包括脑力劳动者。只要是劳动者,即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第三,必须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这里依法主要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和有关公民结社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参加或者组织工会。对工人群众参加和组织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手续和城镇工人相同.向所在单位或社区、乡镇(街道)工会组织提出入会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工会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和基层工会委员会批准后,即可成为中国工会会员。为了方便农民工加入工会也可由农民工向工会提出口头申清。农民工单独外出务工时,可凭工会会员证将工会关系转到务工单位的基层工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工会关系转到务工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工会。成建制或人数较多的农民工到一个目的地外出务工,外出务工人员向用人单位或务工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社区(村)工会集体转移工会关系。所在单位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可以申请将工会关系转到所在务工单位区域内的上一级工会组织。
另外,目前很多村镇都建立了工会组织,农民工可以在村里便加入工会。
3.农民工子女可以在父母务工所在地按受义务教育吗?
根据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同时《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农民工子女不但可以在父母务工地接受义务教育,还应接受和城市学生一样平等的义务教育。
2003年9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中要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通知要求:
(1)流入地政府要制定有关行政规章,协调有关方面,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指导和督促中小学认真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价格主管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等制定有关收费标准并检查学校收费情况。城市人民政府的社区派出机构负责动员、组织、督促本社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
(2)充分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的接收主渠道作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学校要做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
(3)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4)流入地政府要制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减免有关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要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制定分期收取费用的办法?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对违规收费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要及时予以查处:
(5)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出地政府要积极配合流入地政府做好外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禁止在办理转学手续时向学生收取费用。外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返回原籍就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禁止收取任何费用。
4.农民工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从2003年9月1日起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无偿获得法律咨询、代理等法律服务,只要符合当地的经济困难标准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可以申清法律援助的事项包括: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
务工者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在申请之前应准备好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以及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机构主要包括:
(1)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法规抚恤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请求给付赡养费、救济金、抚育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004午11月6日,司法部、建设部发出的《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要求对确需诉讼方式解决的案件,鼓励和支持律师接受农民工委托,代理其参加诉讼或与相关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对于经济确有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可以适当减免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