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出台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收益分配若干措施。鼓励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技术经理人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鼓励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试点实行技术经理人聘用制,鼓励技术经理人以技术交易市场为依托,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将技术供给方、技术需求方、技术中介整合在一起,集成技术、人才、政策、资金、服务等创新资源,帮助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提高成果转化效率和成功率。
鼓励建立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激励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方利益捆绑机制。支持省属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在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以“技术股+现金股”组合形式持有股权,与孵化企业发展捆绑在一起,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鼓励实行“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以校地、院地产业研究院为平台,或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载体为依托,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为企业设计和实施研发项目,提供后续技术支撑和服务。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应保障提前退出人员成果转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