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2018年实施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决定投入90.23亿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2018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纳入其中统筹实施。
根据《关于2018年实施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在促进产业兴旺方面投入资金9.9亿元,主要支持龙头企业、有机旱作农业、城郊农业现代化、农业“三大省级战略”、优势产业集群基地和产业园、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这六大重点方向都是近年来我省乡村发展中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是乡村振兴的龙头和关键所在;在推动生态宜居方面投入资金74.65亿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七河流域生态修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县、示范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林业生态扶贫工程以及实施冬季清洁取暖奖补项目;在推动公共服务方面投入4.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基层现代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农村仓储物流体系建设、拓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费政策体系以及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等工程;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投入1.48亿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编制乡村振兴规划等。
同时,为了确保我省连续9年累计出台的90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档、不减力,今年也把这些政策措施纳入进来统筹实施,从而保持了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