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创业板行动计划”战略合作备忘录安排,省政府金融办、深交所、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三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100家“创业板行动计划”重点企业库,主要吸纳四川省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成长中的互联网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各方按照“共同筛选、共同辅导、共同培育,条件成熟时直接登陆创业板”原则,指导支持“创业板行动计划”入库企业通过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最终实现企业上市融资。
此外,对列入“创业板行动计划”且在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企业,其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四川省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