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正式对外发布《支持四川天府新区建设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明确将从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科技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出台23条政策,支持天府新区发展。其中,在科技创新领域着墨最多,支持力度最大。
财政。从2014年起到2020年,省财政将给予天府新区转移支付补助,由天府新区统筹安排用于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益性项目和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
税收。2020年12月31日前,对设在天府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在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区范围内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在天府新区设立民营银行、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天府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运营中心。天府新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审批权限授权四川天府新区管理机构。
科技创新。天府新区内的事业单位转让拥有的科技成果产权所取得的收入,按照隶属关系全额缴库后,由同级财政全额安排给缴纳单位,由其统筹用于科研及相关技术转移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