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此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加快培养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业领军人才,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措施》提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中每年设立5000万元以上孵化器建设专项资金来支持孵化器建设和发展,新建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得到100万元支持。此外,四川省还将对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在孵企业,允许其注册资金零首付。
在鼓励创新创业方面,《措施》提出,鼓励支持高等院校自建或合作共建科研项目孵化器,推进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进程。允许和鼓励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到孵化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参与企业技术创新。职务科技成果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项目完成人或团队到孵化器内自行创办企业转化或者以技术入股在本省进行转化,其享有该科技成果在企业中收益的比例可高于70%。重点支持孵化器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鼓励创新创业。落实对引进人才颁发符合条件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等扶持政策。允许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供应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