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相关工作。现将《四川省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 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相关工作。现将《四川省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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