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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从10个方面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发布日期:2021/08/09 浏览次数:285

天津六部门从10个方面提出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一是严格登记备案管理。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等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推送开业信息报告,实时更新从业人员信息。二是规范房源信息发布。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等发布房源信息的,应当进行房源核验,动态维护房源。三是强化网络平台监管。网络信息平台要对房源信息发布主体资格进行核验,对发布的同一房源合并展示。四是严格租赁合同签订。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业务时应网签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五是规范租赁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明码标价,公示收费标准、列明服务项目,不得赚取出租差价。六是保障租赁房屋安全。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平方米,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供人居住。七是管控租赁金融业务。住房租赁企业不得违规使用租金贷。八是加强租赁企业监管。住房租金贷款金额占比超过30%的企业要制定调整计划,于2022年底前调整到位。九是建立纠纷调处机制。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网络信息平台承担首要调处职责,积极化解矛盾。十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