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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4条"助民企攻克融资"高山"

发布日期:2018/11/29 浏览次数:76

日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联合推出支持天津民营经济发展的24条高含金量政策,其中,在货币政策方面,积极给予再贷款资金支持。安排不少于50亿元的再贷款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企业和普惠口径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同时加大再贴现资金支持。安排不少于50亿元的再贴现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商业银行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票据融资;其三是加大常备借贷便利资金支持力度。安排不少于100亿元的常备借贷便利资金,专项用于对大力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且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加快常备借贷便利发放速度,做到审批发放当天办结。

《实施意见》还在外汇管理、信贷服务、直接融资、支付环境、风险分担等方面推出了系列举措。例如,支持我市民营小微企业在净资产约束下,按照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业务。对于民营和小微企业颇为关注的稳贷、续贷问题,新政明确支持银行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续贷业务;鼓励银行简化续贷业务办理流程,支持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等。

《实施意见》对金融机构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还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金融机构要调整战略发展方向,将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为今后业务发展的重点。加大对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