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3月1日起,吉林省将与全国同步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据了解,今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正式实施。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改革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开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示企业登记、备案等信息;企业按照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和获得资质资格的许可信息。公示内容将作为相关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全面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为方便企业,工商部门将现有的15种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统一为1种版式。新版营业执照不再记载实收资本,并加入了“二维码”信息,只要使用带有“二维码”识别功能的终端扫描后,就可以实时在线查询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访问照面打印的网址,登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相关信息。
年检验照改为年度报告
改革后,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
将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改革后,工商部门将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企业在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都将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